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施工项目组应配置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至少各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项目;安全员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
4.2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总体概述、平面布置、施工总体进度计划、施工方案应科学合理。劳动力配备合理,工作任务明确,人员组织到位。机械设备投入符合项目要求,有详尽的计划,项目实施进度、时间,关键节点和里程碑设置清晰准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科学、合理、操作性强。问题沟通和解决机制简单有效,对项目风险进行分析,给出应对措施,验收条件明晰可行。
4.3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2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支付成交价的30%,实际承包范围完成并通过验收支付至合同额的70%(签证变更工作量对应的价款除外);工程通过审计后付至审计总额的97%,质量保修期满后付清余款
2.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1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1不存在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规定应拒绝的失信信息;
4.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应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园区采购系统、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招标(采购)文件的获取: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 “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线(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下,可能需办理使用CA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